根据《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》(教材[2019] 3号)、《江西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(实行)》(赣教规字[2021]11号)和《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23年秋季教材选用指导性意见》文件精神和要求,应用东语学院在指定2023年秋季教材时严格按照教材选用原则、遵守“凡选必审”流程,现将教材选用情况予以公示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之日起七天内向教学科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反映情况。
应用东语学院教学科举报电话:0 7 9 1—8 8 3 4 2 3 1 2。
应用东语学院
2023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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